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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一、本校校長任期將於民國一○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屆滿;自即日起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。
二、依大學法第8條:大學置校長一人,綜理校務,負校務發展之責,對外代表大學;並得置副校長,襄助校長推動校務,由校長聘任之,其人數、聘期及資格,由各大學組織規程定...